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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拍一姐與攝影師
文 / 哈利(http://simplehali.pixnet.net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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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陣子自稱「旅拍一姐」的小模出面指控,在接拍一對一旅拍時,被對方在飲料下藥性侵得逞。不但如此醒來時,已經從原本在台北市大直區汽車旅館,變成新北市三重區的另一間汽車旅館。還發現自己下半身赤裸,上身僅穿著一件襯衫,而攝影師卻早已不知去向,只在床頭留下四千元SOGO百貨公司禮券在她背包裡。

這件事聽起來像是一般的「外拍性侵」,但聽起來卻疑點重重,讓我來就報紙提供的訊息一點一點為大家分析:

疑點一:

十三日上午,一名男網友打電話給她,表示看了她的相片非常心儀,已對著相片自慰四次,希望約她外拍「紅酒與美女」的攝影專輯。(2012-03-15╱中國時報)

身為網拍模特兒,不是應該要懂得保護自己嗎?當對方(尤其是網路上不認識的人)告訴妳想跟你拍照,而且是一個「已經對著照片自慰四次」的男人。竟然還不疑有他的答應這個外拍專題,重點是竟然一個人赴約,合理嗎?膽子真的那麼大?

其實外拍這件事情本來就很曖昧,特別是一對一旅拍,穿得少少又帶有大量性暗示,出事絕對是早晚的!惡意犯法固然有錯,但不懂得如何保護自己,就不該接這種風險高的工作,受傷害了要別人怎麼同情妳?


疑點二:

她向網友說出被下藥的過程,並提供關於攝影師的資料,請求人肉搜索,揪出惡狼,隨後到基隆長庚醫院檢驗血液、尿液和驗傷,晚上向基隆警方報案。(2012-03-15╱蘋果日報)

檢驗結果昨天下午出爐,尿液中有安眠藥成分反應,她激動地說:「他絕對有下藥,趁我昏迷性侵我!」(2012-03-15╱蘋果日報)

出事了一般應該都是向警方求助吧?但怎麼會找網友?還毫不遮掩的告訴網友自己被下藥,被性侵?聽起來怪怪的吧?而且旅館應該就是登記攝影師的名字跟身分證吧?警察應該可以直接依循這個線索找到人呀!

而且到醫院檢驗,驗的卻是血液、尿液和驗傷,然後驗出有安眠藥反應之後,卻義正辭嚴地指控攝影師性侵?這兩者沒有太直接的關係吧!如果懷疑自己被強姦,第一件事情不是應該先驗孕嗎?而且下面還會提到一個重點。


疑點三:

被害人描述,她醒來後頭很昏沉,上身僅穿著自己的毛衣,下半身赤裸,內衣褲被丟在一旁,「當天我剛好是生理期,床上還沾染了血跡,很恐怖。」(2012-03-15╱蘋果日報)

15日晚間落網,他一度辯稱只有拍照,沒有迷姦一事。但經過16日整天詢問後,林嫌終於坦承下藥,但強調沒有性侵。(2012-03-16╱ET TODAY)

女主角當天生理期,所以嫌犯的辯稱是可以理解的。當然攝影師一開始下藥絕對是想要性侵的,但是因為對方生理期來,實在沒辦法侵害她。這樣推論相當合理,攝影師應該沒說謊。

而且在網路上還被找出,旅拍一姐疑似曾經接拍大尺度寫真照,雖沒完整露臉,但卻脫個精光大露三點(及第四點),這麼說尺度從來不是她的問題囉?


那是不是可以合理的懷疑故事的劇情是這樣走的:

男網友主動找上旅拍一姐,覺得她很正,也表示自己看完照片之後打了好幾次手槍,希望找她拍個「紅酒與美女」的攝影專題。一姐想說反正自己生理期來,什麼尺度都沒問題,反正對方應該也不想跟生理期的女生幹嘛吧?不如就答應吧,反正三小時六千元還算好賺。談好價錢之後,兩人相約到旅館,結果一姐卻一開始就被下藥昏迷了。攝影師想說,太好了竟然笨笨上鉤,於是把女子帶到另外一間旅館,正要開始做些的什麼時候,卻發現一姐竟然生理期!完全沒轍的他只好拿起原本準備拍照的相機,東拍拍,西拍拍,拍完就離開了。因為沒有成功做些什麼,所以本來談好的六千元也火大不給了,但因為還是拍到照了,意思意思給個四張禮券當謝禮好了。結束後攝影師就離開了。

醒來後一姐發現自己什麼都沒有經歷到,不但如此本來講好的三小時六千元,不但延長到八小時,最重要的是六千竟然變成四千元禮券實在太不爽了,所以打算要反擊。但是因為生理期來所以不可能懷孕,沒辦法指控對方性侵,因此只好驗血、驗尿、驗傷。打算報復的她在網路上公佈攝影師姓名,希望有人幫她出一口氣,然後還找媒體爆料,接著就是大家看到的新聞片段了。


合理嗎?我覺得還滿合理的。但,一切都是我夢到的喔,如有雷同純屬巧合。顆顆。

2012.03.2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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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ali Hs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