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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花心這件事,其實我不是很懂。

在別人的口中,我好像就是那種,會被冠上「花心」的那種人。他們說我給人的感覺,好像身旁常常都出現很多不同的女生,一起打屁聊天、打打鬧鬧之類的,而且只限於正妹。

以前我很排斥這種說法,好像見色忘友很嚴重的感覺。但是如果現在還有人一樣這樣講我,那我想我一定會大方地承認,然後往他的後腦勺狠狠打下去。

但是我說的承認是指見色忘友這回事,而不是花心那件事。我可不覺得我自己花心。


那天我在校車上看到一個情景,有一群人在聊天,有人坐在座位上,沒位置的人就靠著旁邊的椅背。

他們很開心地聊著,聊著聊著,突然其中一個向後退後幾步,然後咻一聲就溜走了,幾個朋友對他吆喝著,但是他也沒有回頭,只是一直順著走道往前走。他的朋友眼看叫不回他,於是繼續聊他們的天。但是我很好奇那個人為什麼突然離開,所以我的視線就一直停留在他身上,反正我坐在最後一排,我想他也不會注意到我。

他順著走道一步一步辛苦地在行進中的走道上往前走,前面迎接他的是一個女孩。沒過幾秒,他們倆的手就牽在一起了,然後抱著。


真相大白。

原來是要約會加親熱啊!


由於我很認識大象長什麼樣子,所以我很識相地移開視線,盡量不去看那兩人卿卿我我,一下摸頭髮,一下玩嘴唇的親密畫面。難怪有網友說這叫做「閃光」,我必須承認,那真的很醒目!不蓋人。

那對小情侶就這樣親熱了大概半小時有,但是因為後來我就到家了!所以我也沒機會看他們最後是怎麼道別的,說不定會來個無敵大飛吻呢!

相較於我喜歡跟正妹聊天這件事,我應該還算輕微的見色忘友而已吧!


我已經看到我的朋友們拿著拖鞋,準備朝我這裡丟過來了!

我承認我的確也是一個見色忘友的人!


我跟自信鬼在一起的時候,我們常常黏在一起,但是因為不同班的關係,我們只有下課時間才有機會見面,想當然耳,我們都很珍惜那短短的十分鐘。大概就是ASOS那首《十分鐘的戀愛》的情景,十之八九。

常常,下課鐘一打,我二話不說地衝出教室,往她的教室衝,目的就是要趕快見到她,然後開始聊天。

雖然很甜蜜,雖然感情很好,但是長久下來,我開始發現我的朋友越來越不理我了!

「走啊!福利社!找他?算了吧!反正他要忙著跟他女朋友約會,找他幹嘛?」這是常常是朋友們口中會說出的話,而句中的那個「他」就是我。


很悲哀,但是也很實在。


愛情與友情,不是本來就該擇一的嗎?要不然,跟朋友很好,跟情人也很好,兩邊都一樣很好,那請問這樣還有在一起的必要嗎?大家都當朋友就好了阿!是不是?

同樣一件事,當你是他的朋友時,你會覺得為什麼他都只顧著他的情人,而忘記這些哥兒們;但當你是他的情人時,你就會抱怨為什麼他什麼事都把朋友擺第一,都把女朋友當屁。

那該怎麼辦呢?我看也只能讓當事人自己去衡量兩邊的輕重。朋友要多一點體諒,要知道愛情也是很重要的一件事;情人要多一點體貼,要知道除了愛情,友情也是很重要的。


所以其實見色忘友這件事是很矛盾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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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ali Hs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