強力譴責痞客邦這樣的行為。
痞客邦因為在電影圈專欄刊登了「別人」寫的金馬獎短評,卻使用了我在部落格轉貼得獎名單時的「原創版頭圖」,雖然背景圖片跟Logo的原始檔都不是我原創的,但卻是我排版設計的,他們卻剪掉我的部落格Logo及「Designed by Hali Hsu」字樣,過程中也完全沒有知會我,這點我真的非常不高興。
希望痞客邦的相關人員會看到這篇,並且對此做解釋,謝謝。
Hali Hsu
2012.11.30
更新(2012.11.30 20:41):
今天(11/30)凌晨我在第一時間去函痞客邦,今天中午也收到站方的回應及道歉,圖片也下架了。希望未來別再有這種事情發生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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