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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跟自信鬼在一起的時間不算太長,但是回憶很多,畢竟我沒有談過那麼坎坷的戀愛。

我是說真的。

一直以來我談的戀愛好像都有一種既定的模式,當我發現兩人越來越曖昧的時候,心裡大概就有底了!然後,當感情逐漸萌芽到一個程度時,正大光明地問著對方會不會喜歡我?通常這樣,隔天我就脫離單身了!當然我說的是以前,並不是現在,現在不一定要走這種模式。

扯遠了,話題回到自信鬼身上。


我喜歡跟自信鬼聊MSN,當然也喜歡跟她講電話。我曾經在一個月之內,花了好幾位數的電話費,所以我是真的很喜歡跟自信鬼講電話,不管她現在承不承認。

跟自信鬼講電話的時候,我們有一個習慣,可能很多人都會。我們會在電話裡跟對方說:「老公,我最愛你了!」或者「老婆!我最愛妳了!」不厭煩地重複著,在每一次通話的結尾。

我知道看起來也許很噁心,但是談戀愛不就是這樣嗎?這些肉麻的情話,在當下都會被解讀成一種浪漫。

而且這種肉麻的情話,是一句一句用極為撒嬌的語氣說出的,你想想看那個畫面,一個大男生拿著電話筒,用一隻手遮住嘴,含情脈脈地說著:「老婆!我最愛妳了!」那是什麼樣一個畫面。

但是我承認,在當下聽著自己的愛人用嗲聲嗲氣的氣音,說著這種話,真的會很開心!


那應該就叫做幸福吧!


其實現在回頭想想,為什麼當初我們會要求對方說這些肉麻的情話呢?其實是因為沒有安全感吧!

怕對方會跑走,怕對方不愛自己,怕對方喜歡上別人,所以理所當然地要求對方要天天把「愛你」掛在嘴邊,好提醒自己不要紅杏出牆,或者對別人心懷不軌。

聽完對方說著愛自己,就自我催眠般地告訴自己:「我的情人很愛我!我的情人很愛我!」簡單來說就是對自己沒自信罷了!不是嗎?

可惜我在當下根本不這樣認為,只是執著地要求,及被要求對方賞賜一切珍貴的甜言蜜語。

我已經不記得,這些甜言蜜語是在什麼時候停止的。

好像是那一次我們差點分手的那個傍晚。


那個傍晚,我跟自信鬼走在夕陽西下的街上,我們的手沒有牽著,因為我們正在冷戰。

我還是很理性地依順著她,靜靜走在她的身邊,嘴巴是緊閉著的。

自信鬼說她好像找不回當初那種很愛很愛的感覺了,好像在一起只是因為當初承了諾,現在只不過是在遵守諾言。

我很難過,如果繼續在一起只是在延續當初的承諾,那就算在一起再久,也不會快樂,只是在掙扎而已!但是我不想放棄,因為我真的很愛自信鬼。

所以我在轉角的全家買了一盒16顆裝的金莎巧克力,放進自信鬼的包包裡,牽著她的手說:「這是當初我第一次送妳的禮物,我希望妳能找回那種感覺,我給妳時間。」

接下來的幾天,我們便不曾走在一起了!


當我們再一次牽起手,那是16天後的一個傍晚。

自信鬼終於打破我們之間的沉默,將一封摺成愛心的信塞到我外套的口袋,然後牽起我的手。

信裡面寫些什麼我已經忘得差不多了,但是大概的意思是說,這16天以來,她一天一顆吃著我送她的金莎巧克力,隨著塑膠盒內的巧克力越來越少,湧出的回憶卻越來越多,好像當初那種相愛的柔情都回來了!

她說她很抱歉,一不小心暫時迷失了方向。

我邊笑邊抱著自信鬼,然後親吻著她的雙唇。


那應該就叫做幸福吧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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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ali Hs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