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


那天下午,我回到家,邱怡美懶洋洋地躺在沙發。

我裝作沒有看見,把口袋的槍放到茶几上,拿起菸盒,從裡面抽出一根大麻煙,點燃。

邱怡美用眼角餘光看了我一眼。

「幹!抽屁啊,要抽去陽台抽啦!」她講話毫不客氣。

「靠腰喔!啊是干妳小事啊。」通常我都不會多禮貌的回答。

「怎樣!」邱怡美坐了起來,手捏在我的手臂上。

「幹!老子今天不爽,妳少在那邊嗆聲!」我用力地給她一個巴掌。

我沒有看她是用什麼怨恨的表情看著我,因為打完她我就出門了。

幾個小時回來後,她也不在家了,茶几旁的地板上,沾著幾滴血漬,看起來像是剛剛我打完她的痕跡。她應該是故意留下來我看的吧。


不久後,我們又為了類似的事情大打出手。

這樣的爭吵頻傳,你問我為什麼還要繼續在一起?

理由是,因為我需要錢,而且我需要女性的肉體。





在一次爭吵,也是我們最後一次爭吵,我終於按耐不住衝動。

記得當時,她用了一句長達二十個字的串連髒話,把我罵得豬口不如。

我一氣之下,衝進廚房拿起菜刀,劈頭就往邱怡美的腦袋上砍,毫不留情。

我把她的左手臂切斷,放在地上,接著用刀鋒將她的軀幹分開。把兩隻手跟兩條腿並排放好,接著開始處理身體的部分。

我用菜刀從胸部中間把身體分成兩半,把內臟挖了出來,聽說內臟發臭得特別快。但是又不好處理,我只好準備一鍋滾燙的熱水,先將內臟燙熟了再說。聽說這樣可以去除屍體的味道。

接著我把她的脖子橫切開來,拿起上星期去大賣場買的購物袋,將頭顱丟在裡面,簡單地在袋口打了個結。

我很有耐心地將四肢上的肉切除,不過這真的不是人幹的,切到第三隻我就快要窒息了,所以剩下那一隻就算了吧,我想應該不用那麼麻煩,也應該不會那麼衰被找到啦!


我拎著兩大袋裝的黑色垃圾袋,一個裝滿了屍塊,另一個則是裝了他的四肢跟頭顱。我來到一個我常經過的溪邊,聽說這裡都沒有什麼人經過,而且居民都很單純,他們就算發現屍體應該也不敢報警吧。

不過說真的,大石頭堆的路面真的不好走。突然一個不小心,邱怡美的頭顱從垃圾袋裡面掉了出來。我把兩袋屍體放在地上,把夾在腋下的手電筒拿了起來,試著尋找掉落的頭顱。但是夜晚的龜山鄉真的到處都暗到不行,而且這條溪的流速真的很快,而且又不淺,怎麼可能找得到。

算了,我依然秉持「龜山鄉居民很單純」這個想法,那頭顱就算了吧!

我沿著河流向上走大概五百公尺的地方,我看見惹門橋下有一片空地,陰森陰森的,而且旁邊都是發臭的垃圾袋。我想這裡在適合不過了吧,就算真的被發現,清潔工也只會以為這是垃圾吧!

我放下了兩袋垃圾袋,然後花了一根菸的時間觀察附近的舉動。看起來這附近真是冷清耶。幾乎都沒有車子呼嘯而過,唯一聲音就是流浪狗在惹門橋上奔跑還有咆嘯的聲音,如此而已。


菸燒到盡頭了,我將它踩在腳下,蹂躪了幾下。

我把腳移開,確定熄滅了。


我慢慢的走回車上。擬定一個聽起來完整的說詞,免得警方找上門時緊張到說不出話來。我決定將一切責任推回邱怡美自己,我一定會說她是自己離家出走的,而那些笨警察絕對會相信我的。


路上經過了一間便利商店,我下車買了一打啤酒,還順便去買了滷味,還有老闆推薦的黃金級滷肉飯。我差點笑了出來,竟然有人說自己的滷肉飯是黃金級的,她以為她是日本綜藝節目啊!


買完該買的玩意兒之後,我回到車上,啟程回家。






沒幾天,那些笨警察果然找了上門。據說是邱怡美的家人報了案,真是該死,這個哏沒準備到。

能怎麼辦,我只好裝傻了,警察問什麼就答什麼吧!但是我死也不會說實話的。不過他們才沒問幾句,就決定把我帶到警局,因為他們覺得地上那些沒擦掉的血漬就是邱怡美被我殺死的證據。


我還以為他們很笨啊!





五天後,有民眾至警局報案,宣稱在溪邊,發現了一顆女性頭顱。

警察到了案發現場,我則在警局裡侃侃而談這一切的來龍去脈,反正都走到這一步了。


幾個小時後,前往偵查的員警回到了警局,帶回來了邱怡美殘缺不缺的屍體。

從他們的口中,我才知道原來除了她的頭顱外,我當時竟然沒發現,我把一隻右腿忘在溪的右岸了。這我也是最後才知道的。

我從口袋裡拿出暗藏已久的手槍,扣下板機,五聲槍響後,在場的員警全都倒地。我向前幾步,用穿著拖鞋的腳,給他們一個巴掌,接著提走他們好心為我撿回來的屍袋。離開前,我還很有公德心的順手關掉警局的警報系統和警局總電源。

踏出警局五步後,我慢慢的將頭向後轉,露出了他們口中嗜血的笑容。

我吸了一口氣,緩緩的向前走。


我自由了,我充滿自信的想著。

然後,回家。


兩個星期之後,《蘋果》斗大的標題,以頭版報導這則駭人聽聞的新聞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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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ali Hs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